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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3-090009
- 處分日期
- 2014/09/12
- 違規日期
- 2014/02/1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並限期103年12月15日前,檢具功能測試報告書及具體改善證明文件與回復原許可登記事項或辦理許可變更等資料,經 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後,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違反說明二部分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違反說明三部分則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3年1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2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1及9規定分別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中庄里彰南路一段一○○巷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中庄里彰南路一段一○○巷二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