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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8-04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4/01
- 違規日期
- 2018/04/1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新豐廠(管制編號:J6100762)為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經查於106年10月3日已獲經濟部核准變更公司登記在案,遲至107年4月10日始向本府環境保護局提出申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164-01)水合聯胺核可文件運作人基本資料變更,未依規定於最後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文件或其他證明文件之日起60日內,向本府環境保護局申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水合聯胺核可文件之負責人變更,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暨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及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一三六號六樓六○八室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新豐鄉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