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0-030052
- 處分日期
- 2021/03/24
- 違規日期
- 2020/11/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11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鋼鐵工業鋼材加工或浸置之廢酸液(A-7201)2個貯槽及廢酸洗液(R-2502)1個貯槽,皆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大寶街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大寶街10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