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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08-040096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違規日期
- 2018/12/15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1月10日夜間5時35分派員前往貴監獄稽查,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53.5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8條第1項第1款暨本府104年12月18日府環噪字第1040326384號公告事項一、(五)抽(排)風機之夜間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47分貝)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5款規定限期於107年12月9日17時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2月15日夜間5時28分派員前往複查,於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52.9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47分貝),超出管制標準5.9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山鶯路宏德新村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