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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50015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違規日期
- 2020/04/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設於本市龜山區樂善里文德路25號(管制編號:H4802206),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表面塗裝程序-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證號:操證字第H5134-02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4月16日至貴廠進行查核,查核時M02製程污染源噴槍(E208)運作中,現場防制設備洗滌塔(A208)運作中,查核時無法辨識洗滌塔(A208)流率,與許可證(頁次:17/18)規定洗滌塔之檢查保養情形需確認整體操作情形不符,貴廠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文德路二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文德路二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