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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1-120086
- 處分日期
- 2022/12/19
- 違規日期
- 2022/05/18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5月8日至本市觀音區新村路二段29號稽查,現場為貴公司承攬「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現場有動力機械作業,於周界外適當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68.8分貝,最大音量為83.3分貝(背景音量52.5分貝,兩者相差10分貝以上故毋須修正音量),本次量測地點位於學校(觀音區樹林國民小學)周界50公尺內,屬特定噪音管制區(須降低5分貝),故量測結果未符合該區日間第三類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全頻均能音量67分貝,最大音量95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並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告發,限期至111年5月12日前改善完成。後本府環境護局於111年05月18日再至同地點進行複查,量測均能音量為68.9分貝,最大音量為81.5分貝(背景音量61分貝需校正0.8分貝),經校正後得出本次均能音量為68.1分貝,其量測結果未符合該區日間第三類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特定噪音管制區-全頻均能音量67分貝,最大音量95分貝)。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斗崙里縣政三街一二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新村路二段2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