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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桃園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8-02000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2/01
違規日期
2018/12/0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公司提供107年1月6日委託清除廢電線電纜(D-2601)及廢光纖電纜(D-2603)之地磅紀錄單及付款發票,經勾稽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該公司未申報107年1月6日之清除資料;另查該公司申報107年3月通信服務作業程序,廢光纖電纜(D-2603)清除出廠之實際清運日期、時間為107年3月22日14時9分,惟經現場查核廢棄物之地磅紀錄單及付款發票實際清運日期、時間為107年3月21日15時42分。未依規定確實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情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二段二七號一六樓之二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東豐路709號
統一編號
9717077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