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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40003
- 處分日期
- 2018/04/23
- 違規日期
- 2018/03/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K7295076)從事各類廢塑膠再利用作業,其中包含再利用醫療院所產出之洗腎液原料空桶、點滴軟袋及生理食鹽水空瓶等醫療用廢塑膠,依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十、醫療用廢塑膠之運作管理規定,再利用機構應有能力清洗藥瓶殘留之少量藥物,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03月06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設置之清洗設備僅能針對洗腎液原料空桶進行清洗作業,無法清洗點滴軟袋及生理食鹽水空瓶之殘留液。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 文到10日內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蘆竹二一三之三一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蘆竹二一三之三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