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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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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責任台灣省事業廢棄物處理設備利用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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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責任台灣省事業廢棄物處理設備利用合作社
- 文號
- 20-110-060021
- 處分日期
- 2021/06/24
- 違規日期
- 2021/04/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案為聯合稽查案件,主動排定周界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2.現場會同該廠代表人進行周界異味採樣稽查。3.擇該廠大門前方下風處進行採樣,現場架設風速風向儀,風速2.3m/s,風向WSW,採樣前後pump皆已校正且流量大於4L/min,現場確認無其他異味干擾,於10時49分至10時52分進行採樣,採樣袋編號為周界-81,樣品編號:1104130-A01,詳細如採樣記錄表。4.樣品依規定避光標示保存,採樣程序依環檢所公告標準方式進行,全程拍照,俟檢測結果,依法辦理。5.以上經代表人確認後無誤簽名。檢測結果:100,標準:5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元長鄉西莊村西庄三○○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元長鄉西庄村西庄300-10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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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