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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壢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文號
30-109-120009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12/14
違規日期
2019/04/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罰鍰金額
NT$189,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督察,發現有關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事項運作,相關違規事實如下:一、T01-03A、B調節池廢水→T02-04純氧初沉池→T01-05A曝氣池,與許可登載運作廢水處理流程不符。二、T01-06A二沉池A、及T01-06B二沉池B產出之污泥50%收集流至T01-14污泥攪拌槽,50%收集流至T02-16反沖洗廢水池與許可登記運作事項不符(許可10%流至T01-14污泥攪拌槽、90%污泥T02-16反沖洗廢水池)。三、T02-09A純氧混凝沉澱池A、T02-09B純氧混凝沉澱池B產出之污泥全部迴流至T02-01純氧進流抽站,與許可登記運作事項不符。四、T02-13污泥濃縮池之污泥全部收集流至T02-16反沖洗廢水池,與許可登記運作事項不符(許可:僅20%污泥迴流至T02-16單元)。五、T01-05A曝氣池A檢測溶氧0.6mg/L(許可範圍1.0~3.0mg/L)、及MLSS值6,350mg/L(許可範圍368.5~3,685.2mg/L)與許可登載運作範圍不符合。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中壢工業區松江北路一三七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松江北路137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