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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00002
- 處分日期
- 2021/10/14
- 違規日期
- 2020/10/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0月28日至貴公司稽查,依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資料顯示,貴公司230024玻璃-玻璃製品製造程序產生之D-0499(其他廢玻璃、陶瓷、磚、瓦及黏土 等混合物)及230025玻璃製品加工製造程序D-0499(其他廢玻璃、陶瓷、磚、瓦及黏土 等混合物)、D-2407(噴砂廢棄物)、D-1799(廢油混合物)及C-0110(污染防治設施或製程產生之含銅污泥(總銅))於107年9月至107年11月及108年1月至109年7月間未依授權之公告規定於規定時間內主動申報事業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關西鎮中豐路一段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關西鎮中豐路一段6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