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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00004
- 處分日期
- 2018/10/05
- 違規日期
- 2018/08/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南區從事飼料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8日派員稽查飼料製造程序(M02),現場製程及防制設備運作中,於污染源烘乾機(E029)之排放管道P005執行排放管道異味採樣,檢測值為412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200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項目及檢測合格之報告書)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1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南區彰南里中華西路一段三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南區彰南里中華西路一段三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