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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80041
 
            
            
            
                
- 處分日期
 
                - 2024/08/26
 
            
            
                
- 違規日期
 
                - 2024/07/0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6月19日及7月9日皆派員至本市蘆竹區大有街29巷49號稽查,查廠內製程以廢銅、銅粉為原料,經冶煉、鑄造後製成銅錠,原料廢銅於冶煉、鑄造前會使用滾筒式水洗機(2座)清洗,產生之清洗廢水會抽取至沉澱貯槽內,沉澱之金屬粉末做為原料使用投入熔解爐,沉澱槽之上層液再抽取至滾筒式水洗機循環使用,查貴公司從事金屬基本工業(銅製造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及定義列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貯留許可證逕行貯留廢(污)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命貴公司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坑口里大有街二九巷四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大有街29巷49號(鑫銘金屬有限公司)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