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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80041
- 處分日期
- 2024/08/26
- 違規日期
- 2024/07/0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6月19日及7月9日皆派員至本市蘆竹區大有街29巷49號稽查,查廠內製程以廢銅、銅粉為原料,經冶煉、鑄造後製成銅錠,原料廢銅於冶煉、鑄造前會使用滾筒式水洗機(2座)清洗,產生之清洗廢水會抽取至沉澱貯槽內,沉澱之金屬粉末做為原料使用投入熔解爐,沉澱槽之上層液再抽取至滾筒式水洗機循環使用,查貴公司從事金屬基本工業(銅製造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及定義列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貯留許可證逕行貯留廢(污)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命貴公司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坑口里大有街二九巷四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大有街29巷49號(鑫銘金屬有限公司)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