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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11003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11/16
違規日期
2017/09/1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集合住宅大樓新建工程,勘查時發現打樁作業產生之黃泥廢水,未經妥善沉澱排放至工區外道路側溝,後續流至承受水體(新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二三七號六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353巷67號(新街段274地號等一筆)
統一編號
8476758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