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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文號
23-109-070003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0/07/08
違規日期
2020/02/1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主辦「福隆遊客中心設施改善工程」,應於開工(109年1月20日)前申報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惟遲至109年2月23日始完成空氣污染防制費申繳,屬逾期30日以上。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第1項後段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貢寮區興隆街三六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貢寮區「福隆遊客中心設施改善工程」(管制編號:F109FQZ019-1)
統一編號
0230779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