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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80015
- 處分日期
- 2020/08/18
- 違規日期
- 2020/07/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太子廠於本市仁德區從事人造纖維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合成有機纖維製造程序(M03)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09年7月22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固定污染源合成有機纖維製造程序(M03)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8),發現其洗滌塔之監測儀表流率計無法顯示數值,查公司未維持監測設施正常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一年內第2次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東區裕農路五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土庫里中正路3段41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