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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2-060390
- 處分日期
- 2023/06/28
- 違規日期
- 2023/06/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6月17日10時50分許執行本市登革熱孳生源稽查作業時,於本市東區新都心段0052-0002地號等3筆「新都心段三期店鋪、集合住宅(管制編號:D111D11035-1-2)」工地,發現工地內堆置區帆布積水未妥善清理並有孳生蚊幼蟲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茲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經現場採樣並拍照錄影存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八七號一○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東區新都心段52-2、52-3、5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