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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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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10010
- 處分日期
- 2019/11/18
- 違規日期
- 2019/09/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8年8月勾稽貴公司新竹廠(管制編號:J61A2490)107年11月至108年05月份網路申報資料,於108年09月11日至現場稽查,發現化學(農化)實驗作業程序(製程代碼:850001)產出之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容器(廢棄物代碼:B-0399),於108年04月至5月分別申報產出量0.33及0.1(公噸/月),另查同製程產出之廢藥品(人體或動物使用者)(廢棄物代碼:D-2409)於108年4月份產出0.56(公噸/月),超出貴公司新竹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當下登載最大月產生量為(0.06、0.1公噸/月),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百分之十,逕未先行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三段一八一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新豐鄉中崙村中崙290之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