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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泉畜牧場

文號
30-099-060018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0/06/25
違規日期
2010/04/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7月21日。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柳營區八老爺段八老爺小段八○○地號,八老爺段八老爺小段八○一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柳營區八翁村八老爺九三之九○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