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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樹林屠宰場

文號
30-110-07001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7/20
違規日期
2021/07/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事業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乙級專責人員為簡鈺政),惟貴事業負責人表示目前無雇用專責人員,貴事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離職、異動時,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以書面報請本府環境保護局備查及完成核定設置。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大林里大原路二二巷七八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大原路22巷78號
統一編號
1467678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