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新永興畜牧場
                    
        
        
            
                
- 文號
- 30-101-010011
                
- 處分日期
- 2012/01/05
                
- 違規日期
- 2011/12/1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請於101年2月16日前,檢送100年12月13日起至提送日止之每日累計水量及電錶讀數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1年02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第66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北斗鎮大新里大新路三四○巷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北斗鎮大新里大新路三四○巷七號
                
- 統一編號
-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