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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00001
- 處分日期
- 2020/10/05
- 違規日期
- 2020/09/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台端於本縣社頭鄉山腳路三段674巷9號場址(社頭鄉月眉段894地號)設立「弘益企業行」從事廢鐵買賣相關作業,領有彰化縣政府營利事業登記證(彰縣建商營字第00078289-2號),其營業項目登載其他零售業(廢鐵),查場內收受之廢鐵部分源於工廠拆卸之物料,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再利用機構),惟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從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行為,案經本局109年9月17日現場稽查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請於文到日起停止再利用行為或限期於109年11月6日(星期五)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限改日期:109年11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社頭鄉山腳路三段六七四巷九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社頭鄉月眉段89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