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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070010
- 處分日期
- 2020/07/24
- 違規日期
- 2020/05/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係領有本市丙級清除許可證(106臺南市廢丙清字第0046號)之清除機構,貴商號於109年3月5日以順億字第109030501號提送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經本局審查發現貴商號原清除技術員潘○○於108年7月29日離職退保,惟貴商號未於90日內(即108年10月27日)另聘清除技術員,且技術員另聘時未於15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中正二街五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中正二街五二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