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12-050004
- 處分日期
- 2023/05/22
- 違規日期
- 2021/08/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8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61號),本局於110年8月17日11時2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1巷24之1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於110年7月30日至臺中市太平區長龍路一段內城二巷15號內停車場清運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約200公斤,於清運過程中將廢棄物由原清運車輛(車號:KEB-0778)轉至車號:497-RP車輛載運處理機構處理,現場無法提供相關營運紀錄,貴公司未依許可審核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清運廢棄物(轉運車輛及無法提供相關營運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和平里和祥六街四九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1巷24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