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湧春養豬場

文號
30-114-010001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5/01/02
違規日期
2023/02/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8,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2月19日派員至貴場放流口稽查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COD)為3,640mg/L(法規標準為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2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2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雲林縣土庫鎮新南段一○、一一、一八之一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土庫鎮86-1號(新南段10、11、18-1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