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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100040
- 處分日期
- 2019/10/25
- 違規日期
- 2019/08/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塑膠押出或吹膜成型程序-押出成型程序(M01)」,證號:H5804-00號操作許可證,現場稽查時發現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5之集塵器壓降為10mmH2O,與許可核定操作值30~130mmH2O不符,另吸附設備A009之廢氣入口溫度大於50度,與許可核定操作值10~45度不符,貴廠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二路四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二路四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