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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30008
- 處分日期
- 2020/03/05
- 違規日期
- 2019/08/0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8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遲於108年8月1日始申報每年7月底前應申報之當年1月至6月水質水量資料,另遲於109年2月13日始申報每年1月底前應申報之前1年7月至12月水質水量資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800元整,貴公司已於108年8月1日及109年2月13日完成定期申報水質水量資料,爰本次不另訂改善期限、內容。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規定,本府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員林市中央里中央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員林市中央里中央路50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