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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100065
- 處分日期
- 2022/10/25
- 違規日期
- 2022/08/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申請核發許可文件,輸入、輸出、過境、轉口事業廢棄物(未申請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出口報單號碼:BE/11/423/H1665]逕向關務署高雄關旗津分關報運輸出PE MATERIAL WASTE貨物一批[D-0299]屬一般事業廢棄物)(污染程度A=2,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2)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一八九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旗津區高雄港118號碼頭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