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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30006
- 處分日期
- 2025/03/05
- 違規日期
- 2024/12/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54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稽查時M01製程作業中,當日執行該製程M01排放管道(P001)戴奧辛採樣檢測,檢測結果戴奧辛濃度值為0.695ng-TEQ/Nm3,未符合排放管道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核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4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6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