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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50019
- 處分日期
- 2022/05/23
- 違規日期
- 2022/01/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6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月○○日接獲民眾陳情至桃園市○○區○○路○○號前勘查,經查貴公司以1萬7,000元委託鍾○○清除、處理廢塑膠混合物(D-0299)(35包粉紅色塑膠袋盛裝廢泡棉),鍾○○於111年1月3日將上述廢棄物載運至龍潭區誠實路251號前空地棄置,係因貴公司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業者清除、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凰村大勇路三巷一三之一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誠實路251號前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