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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0-090018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1/09/30
違規日期
2021/07/0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110年7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該公司原申請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代理人員代理至110年6月24日止,未於期限內依法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員,已違反水染防治法第21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長安里科加路二三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長安里科加路二三號
統一編號
5312964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