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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12-100031
- 處分日期
- 2023/10/23
- 違規日期
- 2023/08/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12年6月2日在本市新市區國道一號北上新市地磅站旁執行目視判煙稽查,認定貴公司所有109年1月出廠(5期引擎第6期車)的KLF-8*86號營業大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2年7月17日前到檢,貴公司因故申請並經本局同意展延檢測期限至112年8月11日在案,該車輛於112年8月11日至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9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101年1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排放標準為0.6m-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1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3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北投里慶安街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國道一號北上新市地磅站旁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