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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120025
- 處分日期
- 2017/12/22
- 違規日期
- 2017/09/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於106年9月14日10時許會同慧群環境科技顧分公司及衛宇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員,對裕貞紡織工業有限公司進行管道粒狀污染物限期改善屆滿複測,於製程燃油鍋爐(E101)進行採樣,經檢測結果:燃油鍋爐粒狀污染物之空氣污染物實測校正值162mg/Nm³,未符合排放標準50mg/Nm³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西圳街一段六七巷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西圳街一段六七巷七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