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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70026
- 處分日期
- 2024/07/26
- 違規日期
- 2024/07/0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7月3日14時20分派員稽查,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於上開現場進行廢棄物清除車輛清洗作業,產生洗車廢水,針對貴公司排放口採水送驗,經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pH)檢測值:5.7(標準限值:6.0-9.0)、懸浮固體為403 mg/L(標準值:50 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4,300 mg/L (標準值: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屬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之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局於113年7月12日派員複查,現場已停止排水,且周界外已無白水情形,認定改善完成,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中社路九七之八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三段63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