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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9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9/01
- 違規日期
- 2019/07/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北斗鎮大新里拓農路123號設廠,從事布疋烘乾定型相關作業,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9日派員稽查,查有一台烘乾定型機及布料,其該烘乾定型程序,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命貴公司自文到次日起該製程停工,再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前,不得逕行設置及操作,並限期於109年1月24日前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始得作業,以符合法令規定。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北斗鎮大新里拓農路一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北斗鎮拓農路12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