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0-040027
- 處分日期
- 2021/04/23
- 違規日期
- 2020/12/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土城廠現場從事混凝土拌合成程序,並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1274-06號),惟本局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核該廠堆置場,查獲下列缺失事項14點影響防制效果:1. 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設置或採行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規定防制設施之一,記10點。2. 所管理之道路:道路髒污致路面有色差,記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新湖一路八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中華路2段20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