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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10006
- 處分日期
- 2024/12/02
- 違規日期
- 2024/02/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1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工地主任向不知情之工程有限公司借用自用小貨車後,於113年1月24日起,指示不知情之工人駕駛上開自小貨車將「113年度旭川河、田寮河及南榮河現地處理設施與截流系統委託巡檢維護及代操作」田寮河、旭川河等工區施工產生之植栽塑膠膜、木棧板等工程廢棄物載至基隆市仁愛區南榮路134巷南榮市場旁空地堆置,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及41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1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二一一號二三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仁愛區南榮路134巷南榮市場旁空地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