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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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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80014
- 處分日期
- 2022/08/18
- 違規日期
- 2022/05/1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局所轄柳營科技工業區暨環保園區(以下簡稱柳科園區)屬石油化學專業區以外之工業區,經本局111年5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柳科園區廢水處理單元中砂濾機(2台)之A已故障無法正常使用,另污泥脫水機(T01-10)故障無法使用(備用),已無備用之功能,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1年6月27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518)。限改日期:111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準用同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2-080019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一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