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06-010006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1/18
- 違規日期
- 2016/12/03
- 違反法條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51,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新營紙廠從事紙漿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5年12月3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61.8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紙漿製造業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51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附表三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南紙里南紙街九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南紙里南紙街九四號
- 統一編號
- 11912102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