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圳養豬場
- 文號
- 20-106-120004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7/12/02
- 違規日期
- 2017/08/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養豬場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第八批第二類,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從事操作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自106年12月05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後段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長坑段○六五九之○○○○地號,長坑段○六六○之○○○○地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長道坑段198-1、199-1地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