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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30008
- 處分日期
- 2021/03/04
- 違規日期
- 2020/06/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大溪區大鶯路177巷68號經營繼煌豆腐店,本局前於109年5月29日派員稽查,查獲臺端向營建裝潢收受之廢木材(板)作為燃料,屬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板),臺端未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具有再利用機構資格,逕行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第一項(十九)規定,並限期至109年6月28日17前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9年6月29日派員前往複查,臺端仍未於限改期限內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瑞興里大鶯路一七七巷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大鶯路177巷6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