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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00038
- 處分日期
- 2024/10/25
- 違規日期
- 2024/08/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8月8日前往貴公司柳X廠進行聯合稽查,經巡視廢棄物貯存區,發現貴公司新設廢棄物貯存區與本局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本局已於113年8月26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公司於113年9月27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9月2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新中路三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環園西路二段二、六號及脚腿仔大道一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