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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煥養豬場

文號
30-113-040003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4/04/29
違規日期
2023/12/1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該員從事豬隻飼養作業並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宜縣環排許字第01352-06號),因112年10月28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派員於同年11月20日開立違反環保法規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G-21-00342)要求該員於同年12月20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府再派員於112年12月11日至現場稽查,於放流口(D01)採樣之放流水經檢驗結果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618 mg/L,最大限值:150 mg/L ;化學需氧量:1,120 mg/L,最大限值:600 mg/L),且呈現水質惡化情形;因該員於改善期間,排放之廢水污染物項目超過原據以處罰之排放濃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7-1條規定按次處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2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內城路一五八巷八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內城路一五八巷八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