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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80037
- 處分日期
- 2022/08/31
- 違規日期
- 2022/04/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府消防局及管線平台通報本市仁武區中正路436巷47弄沿線至高鐵橋下均有異味情形,本局派員於旨揭時間抵達仁武區中正路436巷一帶(辰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發現貴公司旁有明顯酸性異味污染物散佈於周界,嗣經人員進入貴公司內查察,發現貴公司廠區內設置有兩座黑色桶槽(容量目視各約五噸左右),該桶槽內裝有高濃度鹽酸(氯化氫),經查係貴公司從事除垢劑及除油劑分裝作業製程,因儲存鹽酸原液置放桶槽(含管線設備)之開關閥件老舊鬆脫,導致桶槽內鹽酸液體洩漏且溢流至廠區外道路旁(仁武區中正路436巷)並產生明顯惡臭酸味,散佈於環境中,造成空氣污染,本局人員於工廠周界使用鹽酸氣體檢知管測得濃度為4ppm並拍照錄影存證,前述行為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三、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鳳楠路二六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仁新段1764-2及1764-7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