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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110010
- 處分日期
- 2017/11/08
- 違規日期
- 2017/09/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貴局所轄五堵貨場,現場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查獲下列缺失影響防制效果: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2.車行路徑:工區內至主要道路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2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08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及第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3段701號之1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