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08-100022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9/10/16
 - 違規日期
 - 2019/08/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559-01號),本局於108年8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未依許可核定執行原物料用量、燃料用量及污染源操作每日記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11月18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8年11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永興路二段三三六巷四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永興路二段三三六巷四一號
 - 統一編號
 - 22493443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