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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10022
- 處分日期
- 2018/01/18
- 違規日期
- 2017/04/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EP專案勾稽暨本局勾稽貴公司湖口廠於104年04月至104年10月及104年4月至106年3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本局於106年4月27日至現場稽查,發現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製程代碼:000000)產出之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0104),分別於104年08月、105年1月、105年2月及105年7月,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廠內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新竹工業區大同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三民路7、7-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