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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聖堂

文號
41-111-050019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05/03
違規日期
2022/05/02
違反法條
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5條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宮廟於111年5月1日在本市南區舉辦「歲次壬寅年文衡聖帝入火安座大典」遶境活動時,於南區同興路、明興路及灣裡路路面施放煙火鞭炮之炮屑及垃圾等一般廢棄物未依規定於活動結束後2小時內清除完畢,本局於同年5月2日5時42分許派員前往現場稽查拍照錄影存證,依法告發處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爰依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南區省躬橫街五○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南區南區同興路、明興路及灣裡路路面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