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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10001
- 處分日期
- 2020/11/03
- 違規日期
- 2019/11/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公告事項一(十九)再利用機構。經本局勾稽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 (勾稽區間:107年12月-108年9月),發現下列違規情形: (一) 申報108年1-9月有害事業廢棄物C-0504(廢尖銳器具)收受量(含聯單及營運紀錄)、使用量及貯存量與實際情形不符。 (二) 申報107年12月-108年9月有害事業廢棄物C-0514(感染性廢棄物(遭污染物品或器具類))收受量(含聯單及營運紀錄)、使用量及貯存量與實際情形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一)1、二(三)及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五工六路一一號之二(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五工六路一一號之二(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