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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80066
- 處分日期
- 2020/08/28
- 違規日期
- 2018/08/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電解槽區產生之有害事業廢棄物陽極底泥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2、廢水處理程序產生的含銅污泥(C-0110)送往龍潭廠進行烘乾,該程序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3、龍潭廠廢水銀純化處理程序產生之葡萄糖廢水委託觀音廠處理,由本局人員檢測廢液pH值為12.57,屬腐蝕性有害事業廢棄物,該程序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4、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00004)產生銅及其化合物-集塵灰(C-0110)送至觀音友鴻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理,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內再利用不符。5、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240039)-錫錠製造程序中電解槽區有使用電解液(40%氟矽酸)產生出廢空桶(C-0202),經查未將該項廢棄物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國建三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國建三路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